系統分析主任主要負責執行《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下的工作,包括:
- (a)檢視電腦系統安全管理計劃、電腦系統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和電腦系統安全審核報告;
- (b)檢視持份者就電腦系統安全遵行情況並進行必要的跟進會面及查詢;
- (c)在指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及關鍵電腦系統工作中,進行分析和記錄;
- (d)參考最新的國內及國際標準和業界良好作業,研究、制定和檢視電腦系統安全政策及指引;
- (e)就電腦系統安全遵行相關事宜及推廣電腦系統安全工作與業界持份者聯繫;及
- (f)執行行政工作及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電腦系統」包括資訊科技 (IT) 和營運科技 (O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