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經理將主要負責-
- (a)為地政總署管理資訊科技/地理資訊系統項目及提供技術支援,並開發電腦系統;
- (b)管理及向內部及合約資訊科技人員提供技術意見,以便為地政總署的資訊科技/地理信息系統的升級、優化、改善和增強,以及系統維修及支援;
- (c)提供技術支援以管理外判供應商資訊科技/地理信息系統的實施;
- (d)為部門提供技術意見及支援,以建立和執行資訊科技/地理資訊系統基礎設施及伺服器群組方案、進行庫存檢討、資源評估等;
- (e)為部門設施和系統提供質量保證及管制,以及安全風險及管控,提供技術意見及支援;
- (f)為不同政策局/部門之間的系統整合提供專業意見;以及
- (g)執行辦公室行政職務。



